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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休养五日期

本产品由杭州市职工国际旅行社官网提供相关服务,本行程为参考行程及报价,实际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

  • 长兴休养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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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天数: 5天

出发城市: 杭州市 往返交通: 汽车/汽车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网银支付

行程特色

山水清远,生态湖州
打卡网红景点——太湖度假区,观湖州地标性建筑“马桶圈”。
远离城市喧嚣,走进图影生态湿地文化园,体验“野趣、清幽、闲逸”的意境。
走进唐朝“皇家茶厂”——大唐贡茶院。汇集天目之气势,太湖之和冲,深入了解茶文化。

寻访“江南红村”,传承革命传统,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 第1天杭州——湖州太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图影生态湿地文化园——酒店
    约定时间、地点集合乘车前往长兴参观湖州太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在这里,您可以湖山觅胜、寻古探幽,可以迎着苇风无所事事的溜达,放慢脚步,享受自然,享受生活,品尝最新鲜的美食。处于滨湖休闲带,小梅港入太湖河口处,临河依湖,放眼远眺,可见水天一色,帆影点点,而耳畔渔歌不觉 

    中餐后参观【图影生态湿地文化园】:以大荡漾、陈湾漾、周渡漾、鸭兰漾四大荡漾景观为主,景区结合鱼塘、河道、芦苇丛、纵横阡陌的河网港汊以及20多个岛屿,天然形成了“野趣、清幽、闲逸”的意境。

    结束后回酒店。

    用餐:中餐/晚餐

    住宿:长兴

  • 第2天酒店——扬子鳄村——大唐贡茶院——酒店
    早餐后参观【扬子鳄村】:我国国内第二大扬子鳄自然保护区,由扬子鳄自然繁殖母子湖、鳄鱼系列池、钓鱼馆、入鳄共乐园、鳄鱼标志陈列室、扬子鳄度假村组成。

    中餐后参观【大唐贡茶院】:始建于唐大历五年,现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供奉文殊菩萨的吉祥寺,南北对峙,雄踞于苍松翠林之中,昭示着禅茶一味的理想境界。

    下午适时返回酒店。

    用餐: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长兴

  • 第3天酒店——太极洞——灵山大峡谷——酒店
    早餐后乘车前往安徽广德【太极洞】:太极洞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明代著名文学家冯梦龙称之为“天下四绝”之一。

    中餐后前往【灵山大峡谷】:属于黄山余脉和天目余脉的交汇处,素有“小黄山”的美誉,以奇石、险峰、幽林、飞瀑闻名。

    下午适时返回酒店。

    用餐: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长兴

  • 第4天酒店——江南红村——酒店
    早餐后参观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江南红村】:内含新四军苏浙军区司令部旧址,大量的历史文物遥想新四军指战员们艰苦奋斗的光辉岁月缅怀革命先烈们的丰功伟绩

    下午适时返回酒店。

    用餐:早餐/中餐/晚餐

    住宿:长兴

  • 第5天酒店——杭州
    早餐后睡到自然醒,上午自由活动。

    中餐后适时返回杭州,结束休养!

    用餐:早餐/中餐

    住宿:

大交通

/

用车
全程空调旅游大巴车,根据参团人数调派车型,保证一人一正座

酒店
指定湖州长兴精品酒店。

一般情况下,产品报价中所含房费按双人标准间/2人核算。如要求三人间或加床,需视入住酒店房型及预订情况而定。通常酒店标准间内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等非标准床。

如一人或多人参团产生单人用房,旅行社不建议与同团团友合住,请在出团前补齐单间差,以享用单人独立用房。入住酒店需携带身份证。

用餐
全程含4早9正餐。
门票
含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计(不含景点第二门票及另付费项目):

扬子鳄村、大唐贡茶院、江南红村图影、太极洞、灵山大峡谷

注:行程中所列景点保证全部游览。本行程中远眺、途径景点非正式景点,视当时的天气条件、观赏角度等不同,对观赏效果有较大影响。我社在征得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游览顺序

导服
我社中文导游全程陪同服务

当地导游讲解服务

保 险
1.意外伤害最高100万/人,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死亡保险最高20万/人;附加医疗以保险金额的20%为限,在100元/人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赔付。

2.我社已按国家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

购物点
本行程全程不含购物点,一切个人消费及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任何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外出自行购物时应慎重把握质量价格、建议开具发票。

注:个别景点景区、餐厅等存在商场等购物场所。上述场所非旅行社安排的指定购物场所。

我社提醒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并索要必要票据。

赠送项目
1. 外出期间,矿泉水每人1瓶/天

2. 必备防疫用品等。

注意事项
1. 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放弃部分行程,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未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2. 团队游览中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住房,用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3. 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我社给予帮助协调解决。

4.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价格不足差额。

(2)行程中增送的游览或娱乐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恕不退赔费用

(3)由于产品报价中所含景点门票按旅行社折扣价核算,除免票条款,游客不再享受景点门票其他优惠政策。持医师或护士、老人、残疾人、军官、学生、记者等可能发生优惠的证件者,请在进入景点之前出示;证件是否有效、门票免或优惠以当地认定为准。

(4)产品只适用于中国大陆游客,中国大陆以外的有意参团的游客,在认可行程安排和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根据产品要求补齐差价。

5.行前解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① 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旅行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②未提前7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③未按约定事件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②的规定承担责任。

(2)旅行社的行前解约责任:①应提前3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②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6.意见反馈:请您认真填写电子意见反馈表,谢谢配合。行程结束后如有投诉与所签意见单不符,我社以所签意见单为准,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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